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2015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护理补贴待遇标准的通知》,我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子女在2015年出生并落户后,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3220元),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300元),具体领取办法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本人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只复印新生儿落户所在页)。如果男职工配偶无工作领取补贴,须同时提供医保局生育费用报销凭证(未报销生育费用的需提供女方失业证明)。
(三)持上述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中心校区208室)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申报。
(四)医保局审批后,将生育补贴转账给申报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时间:2015年9月7日—2016年1月10日。
(二)填报信息及所报送表格和纸质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真实、准确、有效。
(三)参保人员各种证件、有关材料及填报表格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应提前到发证机关修改或开具有效证明。
(四)生育补贴须在有效时限内领取(领取时限: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次年1月10日前),医保局规定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待遇。
联系人:冯晓霓 史莉蓉
联系电话:85168789
附件: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校 医 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