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2013〕5号)精神,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继2005年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后,于2013年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评选和表彰活动(“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现就我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名称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首届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四)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组织与实施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经参评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三)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汇总后,统一上交学位办公室,同时上传相关电子版至xwb@jlu.edu.cn,《推荐表》电子文件名称为:T+10183+参评人姓名.doc。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负责,保证推荐工作的质量和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附件一: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四:首届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名单
联系人:卢婧 联系电话:85166342
学位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