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吉科奖字[2008]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一)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
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程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类、推广类、开发类、公益类以及科普类的项目。
二、推荐办法
2010年继续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
请申报人按以下步骤进步申报。
(一)向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索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组织材料进行申报,并将电子版推荐书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二)请各基层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在“必赢电子游戏网站科学技术奖申报审批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书一同(审批表一份)送到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限额
2010年度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有85项申报指标。一等奖推荐比例不超过1/5。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一般需间隔2年才可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其他人员一般需间隔1年。
(二)推荐条件
1、特殊贡献奖:主要推荐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工作在当代科技前沿,具有科学精神和奉献精神,有重大的科学发现、发明或创新成果,社会科技界威望高,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2、技术发明奖:主要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科技进步奖:对于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方可推荐;对于农作物品种类成果,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委员会审定,育种方法有创新,推广面积达到适宜推广区30%以上,有省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应用证明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 58.245.27.70/xmsb),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2、书面推荐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推荐书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三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页码。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10年4月6日前完成网络申报任务(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4月7日将申报书纸质材料送到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南校行政楼721室)。
2、《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操作程序》、《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价指标》等相关材料均可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获取。
3、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张丽华 李楠
联 系 电话:85168105
省奖励办联系人:吴萍
联 系 电 话:0431-889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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