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开始受理二○○九年度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1、发明类成果;
2、技术进步类成果;
3、工程化和新技术推广类成果;
4、软科学和标准类成果。
二、 推荐材料:
1、《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与推荐项目相关的各种附件材料;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主要有: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验收报告、专利证书(复印件);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的证明);
(3)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4)科技查新报告(申报一等奖提供,二、三等奖可不必提供);
(5)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6)其它能够说明项目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材料。
3、推荐书及附件一式五份,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其中一套完整材料必须是原件),装订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
三、 请认真填写文件附件。其中“项目简介”一栏的内容是用于网上、公告公开宣传,字数控制在800~1000个汉字以内,保密责任自负,同时提供1~2张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彩色照片,尺寸:10cm×14cm,清晰度300(请在照片下面注明项目名称),并将《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基本情况、项目简介和照片刻录成光盘,与项目推荐材料同时报送到学校科技处成果奖励办公室。
四、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类项目不在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
五、其它事项
请二○○九年四月八日前送到科技处成果奖励办公室(行政楼721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丽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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