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8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和上交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2008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两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2009年2月23日至3月2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同时将纸质文件两份上交科技处项目办。
2、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3、经基金委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4、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另行发布的通知。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两份。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于2009年1月9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并将经负责人签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办。此外,部分项目类型按如下要求报送:
1.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需提交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另行发布的通知。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办(南区行政楼721房间)
联系人:孙铁民 陈磊 张丽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附件1:中期进展项目清单
附件2:结题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