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08〕50号)及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函(2008)7号)精神,今年拟从我校选派1名青年教师作为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到广东科技型企业驻点1年,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
2、对广东相关产业熟悉,与广东企业有合作基础和联系的青年教师。
二、报送时间
请有意向的青年教师于8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与广东企业合作的背景材料,送交科学技术处技术推广办公室(行政楼723室)。
联系人:王宏亮
联系电话:8516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