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省奖励办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和奖励重点 (一)奖励类别 1、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2、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程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 科技成果。 (二)奖励重点 200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点是: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发明原创成果。 二、推荐办法 1、推荐办法参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办法(暂行)》 2、推荐限额 自2008年起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原则。各推荐单位在省奖励办下达的推荐限额内进行推荐。2008年各单位推荐名额请参照附件:《2008年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各单位推荐的奖励项目总数在10项以内的,一等奖不得超过2项;总数超10项时,一等奖推荐比例不超过1/5。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 (一)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58.245.27.70/xmsb),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二)书面推荐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页码。 四、推荐程序 2008年吉林省将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 (一)各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申请项目指标。 (二)推荐单位用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为对象生成推荐指标,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对象。 (三)申报对象将电子版推荐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四)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书面推荐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办。 五、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于2008年4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报奖励的老师与学校科技处项目办联系领取推荐号等信息。 3、校内联系人:张丽华 孙铁民 联系电话:85168105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办法(暂行)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