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2007年度新材料技术领域5个重点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现将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作为我国高技术研究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计划,经过20年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它不仅是我国高技术发展的一面旗帜,而且成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一面旗帜。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继续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增强我国在关键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重点研究开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并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以信息技术、海洋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关键高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专题和项目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对技术的研究开发。“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在上述高技术领域安排38个专题和一批重大、重点项目。
项目是将集成性强、有望形成未来战略产品和技术系统、可以进行应用示范、有利于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并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以国家战略需求为背景,进行组织实施。项目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次分批启动。项目任务通过不定期公开发布指南、招标(邀标)、定向发布指南、定向委托等方式落实。
二、申请资格与要求
863计划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www.most.gov.cn。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9日。重点项目指南具体要求见相应附件。
三、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的构成
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其申请者的主体由申请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构成。自然人必须有依托单位。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项目)申请只能中自然人只能申请专题课题,法人可以申请专题课题、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有一个申请负责人和
一个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
申请负责人首先应是组织课题(项目)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项目)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项目)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项目)的研究。
2、申请负责人(中国大陆公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申请负责人出生日期要求为1951年6月20日(含)以后;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限项申请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课题组长申请及负责的科技部三大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973计划)在研课题累计不得超过一项,同时可参加一项课题(申请或在研);每个参加课题的技术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三大计划中两项课题的工作。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863计划专题及项目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www.most.gov.cn。本次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9日。为保证申报的质量,学校审核的日期为2007年8月4~6日。申请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请者了解与课题申请有关的信息。建议拟申请863计划题的研究人员,在申请前认真阅读相关课题申请指南,以及863计划有关管理规定等,从而了解863计划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拟申请者可以登录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 .cn)或863计划网站(www.863.org.cn)查阅有关规定、办法和相关信息。同时与科技处联系取得申报所需用户名及密码。
2.申请者确定申请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型。拟申请者在确定符合863计划项目课题的申请资格后,根据申请指南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型,开始着手课题申请书的撰写。
3.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者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点击进入863计划申报界面,即可按照要求填写专题课题申请书,也可下载课题申请书模板准备相关内容,再登录系统完成填写工作。
4.依托单位审核和提交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毕后,提交学校,由学校对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受理期限内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5、校内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确保通知到人,为避免在审核时发生遗漏,申请人在最终提交课题申请书后,须以电话的方式在2007年7月4日前通知科技处高新办。
6、校内联系人及电话
杨洪秀 85167489 13804375008
徐 超 85167489
邮 箱:kjcgxk@jlu.edu.cn
附 件:“化工反应过程强化技术”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
南及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07年6月26日
“化工反应过程强化技术”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及申报材料 鼠标右键 -> “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