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优
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
做好2007年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教育
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
决定开展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教师、全省
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全
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
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各中层单位、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
㈡全省优秀教师
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㈢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管理人员。
㈣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含全省高校优秀
辅导员、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全省高校优秀思
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人。
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同类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
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担任副厅级
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㈠吉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推荐限额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
者5名;全省高校优秀 辅导员1名;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
理论课教师1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名。
凡获得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女同志将被授予
“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㈡各中层单位向学校推荐的限额
1.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
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候选
人各1名。
三、推荐条件
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
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
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
协调,勤政廉政,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
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好,教学质量
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
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
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
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的相关职能部门。
㈡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
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
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
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
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
教学改革、教材建设 、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
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
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㈢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
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和理论素养,从事一 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院
(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 级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运
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
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
吸引力和感染力。
3.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
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
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
荣誉称号。
㈣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师”
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
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
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识魅力、人
格魅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
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10年以上,至今仍在
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然不满10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
青年教师。
㈤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
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
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
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创造
性开展工作。
2.注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环节建设、注重校园网
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能够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
作途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感染力。
3.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突出的
工作实绩,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为高校改革、发展和
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
2.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
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
面的实际贡献。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
则,要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
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由于学校于6月25日才收到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因此
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有关
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上报的材料一律打印。逾期不再
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1.《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一份);
2.《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全省德
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也填写该表)(一份)
3.《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一份);
4.《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一份);
5.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一 份)
6.《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的第三页和第四页(用
A3纸复印到一页)(一式十四份)
7.《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的第三页
和第四页(用A3纸复印到一页)(一式十四份)
8、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和申报全省优秀教师
或教育工作者以及申报全省德育和思想指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的人员还需提供典型事迹材料一份(A4纸),材料要求准确、
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控制在3000
字以内 。
9、所有材料均要上报电子版一份。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0房间
联 系 人:杨民 李艳
联系电话:85167425
Email:tso2@jlu.edu.cn
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优秀教师和全
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2.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全省优秀教师
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高等学校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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