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
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需要设立不同类别的基金项
目,向社会公布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做好我校2007年度各类基金项目
的申请工作和2006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7年3月日
开始,3月31日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申报数量较大的单位提前数日
申报,我校要求各院所3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申请项目清单及电
子版数据包一并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
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
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
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7年
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
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
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
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前提交项
目依托单位审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请,按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有
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四)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
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
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申请
书通过各基层单位统一申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
其他未做 特殊 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合作单位)的纸
质申请书原件。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
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
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
究项目申请书-多年 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
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
(五)申请经费表的填写细则请参照自然基金委主页——基金指南——
管理办法。
二、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
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
告》)并提前送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单位上交的结题项目材料应包括:申报结题的项目清单、每个
项目的《结题报告》。
2.电子文件须由项目负责人上传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
认。
3.《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及其说明须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
审计处盖章 。
4.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上交的均不予受理。
5.请各院、所、重点实验室于3月10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
两份报送到行政楼720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