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
与管理办法》(人发[2
001]33号)和《关于申报2006年度留学
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 函[2006]7号)
的要求,现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
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的重点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
较大意义的项目;已列
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点项目;对
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
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
员(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
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
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
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
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
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
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 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请各单位组织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
上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六
份(附电子软盘)。表格
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下载(网址:
http://www.chinatalents.gov.cn),可以复印;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
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 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请各单位于2006年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到基础研究与国
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彭营营 温庆波
联系电话:5167419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06年5月23日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鼠标右键 -> “目标另存为”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