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相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7)57号]、财政部中央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填报要求和学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要求,需相关单位上报2018~2021年计划购置的贵重仪器设备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信息范围
1.计划在2018年购置、单价(台/套)50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计划在2019~2021年购置、单价(台/套)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要求
1.编制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是推进学校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项目编报和全面做实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基础信息数据库的需要,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编列购置计划,并及时报送。
2.使用各类资金计划购置的贵重仪器均必须填报。如不上报,则影响购置工作,尤其19年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如不上报,则无法购置。
3.购置计划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因未上报购置信息或信息错误而无法列入购置计划的,影响到该年的经费支出与购置,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4. 从2018年起,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实行3年滚动计划编制,各相关单位应充分论证,细化设备购置信息,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有采购计划的 教师请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miaomiao@jlu.edu.cn.